據 Abmedia News 獲得的信息,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已起草了一套監管虛擬資產平台的指導方針。該草案尚未定稿,由十三項原則和相關附錄組成。該指南預計將於 2023 年 9 月公佈。
關鍵原則
關鍵原則
反洗錢視角監管:FSC將從現有反洗錢(AML)角度對業務進行監管,重點關注資產託管方式、交易信息透明度、外部專家指導、內控管理等客戶保護措施。
發行代幣,但不能發行穩定幣:企業可以發行虛擬資產,但不能發行穩定幣。FSC 認為,穩定幣可能會影響國家主權貨幣和貨幣政策。
交易所上、下架審核機制:交易所必須建立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核標準。
資產隔離:FSC 要求企業將公司資產與用戶資產(包括法定貨幣和虛擬貨幣)分開。
公平透明的交易:FSC要求明確的交易規則,以確保市場公平,避免操縱和利益衝突。
銀行合規性:企業必須遵守銀行出於反洗錢目的執行客戶身份驗證和交易監控的規定。
廣告和披露:企業必須避免誤導性廣告,並必須充分披露產品信息。
冷熱錢包比例及責任保險:交易所必須明確冷熱錢包比例,並在其責任範圍內為用戶損失提供保險。
非法合約交易可判處有期徒刑:非法經營虛擬資產衍生金融產品或證券類虛擬資產,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三百萬以下罰金。
虛擬資產行業協會:FSC鼓勵企業成立“虛擬資產”行業協會並建立自律規則。
海外平台在台灣投放廣告的限制:海外平台如不符合當地法規,不得在台灣投放廣告或從事招攬活動。
旅行規則的實施:台灣金融服務委員會正在考慮實施旅行規則,要求記錄和報告與某些資金轉移相關的信息。
經濟部週四宣布,已草擬商業團體分類標準條例修正案,增加數字資產服務類別。
今天,經濟部的一位官員表示,新提議的業務類別概述了加密貨幣領域的運營範圍。這包括將加密貨幣兌換為法定貨幣或其他數字代幣、促進加密貨幣的轉移、提供加密貨幣存儲或管理服務以及提供與加密貨幣發行或銷售相關的幫助等活動。
這位官員補充說,一旦相關法規中添加了該業務類別,加密貨幣公司就可以成立行業協會。該部正在徵求公眾意見,並將於10月中下旬與內政部敲定修正案。
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2021 年 7 月推出反洗錢規則以來,台灣已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 (VASP) 遵守其反洗錢法。否則,該行業在該國基本上仍不受監管。
通過建立行業協會,加密貨幣公司可以製定自我監督規則。
結論
指導意見草案顯示,台灣政府已研究多國監管規範,並鼓勵行業自律。這種方法依賴於反洗錢原則和行業自律,被認為對於行業發展來說更加靈活。
然而,缺乏對違規行為的具體處罰以及有限的執行能力可能會導致消費者保護有限。
即將發布的指南
即將發布的指南
與此同時,台灣金融服務委員會 (FSC) 在 3 月份才被任命為監管加密貨幣行業的主要監管機構,該監管機構表示,目前正在製定一套更廣泛的與 VASP 加密貨幣相關的交易和支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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