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斯坦政府著手監管數字資產投資
烏茲別克斯坦總統領導下的國家前景項目局(NAPP)發布了一項關於中亞國家加密資產發行、註冊和發行流通程序的新規定。
該文件提供了加密資產的基本法律定義,並對不同類型進行了區分。
它引入了對加密貨幣發行人、保管人和保管人的要求,並確定了他們的義務,包括與客戶關係有關的義務。
該機構還批准了建立和維護加密資產電子登記冊的規則,並採用了與這些資產及其持有人相關的權利的會計準則。
NAPP 表示
數字資產託管機構將負責為數字資產的發行、登記、流通和存儲提供服務。
發行人可以使用它們或其他電子平台,並指出硬幣的面值只能以國家法定貨幣烏茲別克斯坦索姆表示。
該機構強調,禁止發行無擔保代幣。
禁止在加密貨幣名稱中使用“國家”、“國家擔保”、“國家支持”、“烏茲別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國家”和“som”等詞。
監管機構還澄清:
採用本文件的主要目的是為商業實體創建一種新機制,通過發行和註冊安全代幣來吸引投資和發展他們的活動。
NAPP 進一步警告不要進行任何與該國加密資產流通有關的未經授權的活動,或由未獲得許可的提供商使用服務,這同樣適用於參與加密貨幣開采的公司。
烏茲別克斯坦一直在採取措施,通過總統沙夫卡特·米爾濟約耶夫簽署的幾項法令和國家遠景項目局的決議,全面監管其加密貨幣行業。該國最近授權兩家公司提供兌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