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TC 和 SEC 必須共同製定明確的加密監管
CFTC 和 SEC 必須共同製定明確的加密監管
CFTC 和 SEC 將不得不聯手創建一個 SRO
CFTC主席表達的解決方案
CFTC主席表達的解決方案
多年來,我們聽說瞭如何監管加密貨幣市場以及立即成為一項重大挑戰的事情。
缺乏對所有人都明確和通用的監管框架造成了一些混亂,特別是在定義什麼是加密貨幣以及如何處理它時。
有些人認為應將其與證劵一樣理解,而另一些人則認為應將其視為商品。
這自然導致市場監管機構啟動了一些法律行動,例如著名的 Ripple 與 SEC 之間的訴訟。
完全權力下放的支持者和那些認為為了可持續市場發展需要定義規則的人之間也存在著無休止的爭論。
因此,正是在這些情況下,需要一個能夠保護“弱勢方”,即消費者和投資者的監管框架。
此外,此類法律必須能夠支持市場的發展,而不會阻礙市場發展,就像法規變得過於嚴格和限制行業人士的情況一樣。
因此,監管和放鬆監管之間產生了明顯的衝突。
當然,後者在過去 14 年中實現了指數級發展,但也為一系列過長的負面事件留下了空間。
CFTC主席表示
這種差距可以通過創建一個自律組織來解決,或者用英語稱為自律組織(SRO):
CFTC主席表示
“有一個差距。在監管我所說的加密資產現金市場方面存在差距,這些資產不是證券。”
這個想法是將 CFTC 的資源和專業知識與 SEC 的資源和專業知識結合起來,建立一個 SRO。
這種類型的組織通常是為了規范特定行業和概述該行業的標準而創建的。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創建了一個聯合自律組織,他們將監督並傳遞其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