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機構於 12 月 16 日宣布的新指令中,包括建立銀行可以擁有的最大加密貨幣數量。
建議為一級資本的1%,一級資本包括儲備金、股票等機構的核心資產。
然而,巴塞爾委員會將 2% 設定為銀行能夠持有的最大加密貨幣數量。
屬於第一組的穩定幣必須遵守嚴格的規則才能被視為穩定幣,並且不能作為抵押品接收。
框架的演變
這組新規則是該組成員第三次磋商的結果,此前該組成員對作為該規則集第二次迭代的一部分而通過的一些決定受到嚴厲批評,該規則於 6 月 30 日發布。
例如,最最新版本的文件包括加密貨幣資產對沖,並為其設定了 100% 的資本要求,而在早期版本中並沒有提及這一點。
關於這個加密框架的重要性,巴塞爾委員會主席兼西班牙銀行行長 Pablo Hernandez de Cos 表示:
委員會關於加密資產的標准進一步證明了我們以全球協調的方式採取行動以減輕新出現的金融穩定風險的承諾、意願和能力。
10 月,巴塞爾委員會確定全球銀行面臨價值 90 億美元的加密貨幣資產。
與加密貨幣相關的規則將於 2025 年 1 月 1 日開始應用,並且隨著委員會與銀行監控加密貨幣情況的行為,將會進行更多更改。